近日,唐山打人事件引发全网关注。不少网友提出疑问,如果遇到恶意搭讪以及暴力袭击,如果反抗导致对方受伤,这种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?
6月13日,上游新闻记者回溯了一起典型案例。2018年6月,河北男子在一醉汉搭讪其女友时与之发生冲突,醉汉冠心病发作死亡……法院一审判故意伤害,二审改判正当防卫,无罪且不用承担民事赔偿。
醉汉搭讪女子被反击后猝死
根据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描述:2018年6月24日凌晨1点左右,被告人孟某和女友温某在一广场纳凉,遇到了醉汉谷某。
谷某搭讪温某称:“美女,咱去开房吧。”随后孟某与谷某相互推搡,孟某扇了谷某两巴掌,谷某就离开了。然而谷某去而复返,还拿板砖砸孟某的头,造成孟某额头和耳朵受伤。扭打中孟某夺下板砖,用拳头将谷某打翻在地,随后和女友离开了现场回家。
没想到,倒地后的谷某最后意外死亡,死亡原因被鉴定为酒后在外力作用下冠心病发作猝死。因为谷某的死亡,孟某在2018年6月24日10点20分被警方带走。
一审判决故意伤害服刑五年
二审认定正当防卫无须担责
2019年7月,本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,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综合评判为:
一、孟某与谷某两次打斗均由谷某主动挑衅引发,孟某对持砖袭击其头部的谷某用拳头予以打击,属于依法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。
二、谷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冠心病发作,喝酒和外力作用是诱因。孟某防卫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伤后果是谷某头面部、颈部、胸部轻微伤和右大脑出血(轻伤一级),孟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,系正当防卫。
最终,二审推翻了一审的判决,判处上诉人孟某无罪,同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二审改判孟某无罪
律师说法>>
男子夺砖后用手打翻醉汉
其行为属于制止不法侵害
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、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认为,改判的重点在于:“孟某是赤手空拳面对手持板砖前来加害自己的谷某,其在面对谷某的不法侵害时,其夺下了板砖后,用拳头将谷某打翻在地,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,属于正当防卫。”
至于孟某的行为是否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,张公典律师表示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判断:“一是看防卫行为有没有大大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,比如说对于盗窃行为,本来击伤即可,却非要杀死对方来制止,就属于明显超过了必要范畴;二是看有没有造成重大损害,是指防卫行为不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损害,而且是造成了重伤、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等重大损失。本案中,孟某的行为是拳打对方面部颈部等,从手段和强度看,并未超过必要限度,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对方面部颈部受伤。虽然对方死亡,但直接原因是冠心病发作所致,被孟某反击只是诱发因素,不能认定为是孟某的行为造成了对方死亡,出现了重大损失,因此也不符合防卫过当的‘造成重大损失’的条件。我认为,二审法院的改判是正确的,本案属于正当防卫。”